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关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一、选举时间。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26年5月启动,8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选举日由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十五日公布,确保选民有充分时间准备参与。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分类指导。
二、选民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村(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各村(社区)设立选民登记站,采取集中登记和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
三、候选人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候选人应当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参选,优化班子结构。
四、选举方式。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由选民无记名投票产生。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保障选民自由表达意愿。实行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按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五、纪律要求。严禁拉票贿选、寻衅滋事等破坏选举的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确保选举风清气正、依法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XX市民政局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