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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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告〔2026〕×号
关于××的公告
根据《××××办法》(××〔20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表彰(奖励)对象
(一)先进集体(×个)
××××、××××、××××……
(二)先进个人(×名)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月×日至×月×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ov.cn
通讯地址:××市××区××路××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