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局组织实施了XX市2026年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立项项目45项,其中"XX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等15个项目列为重大专项,其余30项为一般项目。立项结果已报市政府备案。
根据项目预算和资金安排,2026年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需拨付经费共计5000万元,其中重大专项项目经费3000万元,一般项目经费2000万元。经费拨付按项目进度分期进行,首期拨付总额的60%即3000万元,第二期根据项目中期评估结果拨付30%即1500万元,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10%即500万元。
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发所需的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人员劳务费、试验测试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支出。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规定建立项目经费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编制经费决算报告,接受财政、审计和科技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我局已同步制定《XX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结题验收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项目承担单位须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任务书签订,逾期未签订的将按程序撤销立项并收回已拨经费。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重大专项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须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将联合贵局及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期组织评估检查,重点核查项目进度、经费使用合规性和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或经费使用违规的项目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视情调整资助额度。
现请贵局将2026年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首期经费3000万元拨付至我局科技专项经费账户(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由我局按程序及时拨付至各项目承担单位。后续经费将根据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情况分期拨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随函附上《XX市2026年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经费安排表》一式三份,请贵局审核。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局将按规定向贵局报送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报告,主动接受监督。联系人:周XX,联系电话:0XXX-XXXXXXX。
请予复函。
XX市科技局
2026年4月2日